第(2/3)页 事实上,黑玫瑰的老板从一开始就派了四个暴君过来拉拢白银。 也不知那老板是为了好玩还是什么,直接派出了两支“鑫磊组合”。 这是老板平时给手低人取的外号。 所谓的鑫磊一队,指的是:李鑫还有石磊。 当然,石磊已经死了。 —— 而鑫磊二队,则指的是叶鑫和王磊。 也就是现在的高个子和小正太。 和李鑫石磊的朋友关系不同。 叶鑫和王磊是实实在在的亲兄弟。 只不过在取名的时候父母有所争议。 因此,最后大儿子随爸爸姓,小儿子则随妈妈姓。 —— “人呢?怎么样了?” 见李鑫如此狼狈,叶鑫忍不住询问起了计划进程。 和兢兢业业的李鑫石磊不同。 这段时间,他带着自己的弟弟到处闲逛去了。 对于同行的询问,李鑫只是尴尬苦笑: “谈了,谈崩了,然后你看我这模样,像是成功的样子吗?” “你想杀了他?” “不然呢,留着过年?” “也是,换了我估摸着也是同样的选择。 对了,石磊呢?” “死了……” “这样啊……还真是遗憾。” 叶鑫一边走向李鑫,一边道: “你脖子后面有个东西。” “什么?” “不知道,好像是个虫子,我帮你拿下来。” 叶鑫伸出手,李鑫则是下意识的转身。 却不料,对方的双手突然夹住他的两边脸。 “你想干……” 随后稍一动力。 “咔嚓!!!!!” 李鑫的脑袋便被强行扭了好几圈。 在此过程中,还伴随着颈椎断裂的噼里啪啦的声响。 “啪嗒!!!!!” 无力的身子就此跌落在地。 瞪大的双眼预示着自己的死不瞑目。 李鑫打死也不会想到,最后杀死自己的竟然是自己人。 望着地上那瞪大双眼的尸体。 叶鑫选择蹲下身来将对方的双眼合上,以此来让对方瞑目。 做完这些,他又站起身来,望向自己的弟弟王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