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既然答应了人家的事,就要说到做到。 丁泽先是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一顿拾掇,沾着水将头发左抹右抹,搞了半天才勉强弄出个能看的造型来。 瞅了半天,又放弃了。 “算了,还是出门重新剪个发吧。” 回到房间,打开衣柜准备换衣服,这才发现里头全都是色彩斑斓的奇装异服。 当年的自己,性格张扬叛逆,爱穿的衣服都是这种在现如今的年代极具个性的。 不过以现在丁泽的眼光看,丑的一批。 幸好现在还没有豆豆鞋,不然当初的自己绝对会整上一双,活脱脱一精神小伙。 在衣柜里翻了半天,才找出一件纯白的短袖,又捣腾出来一条短裤。 “算了,就这样吧,校园风也不错。” 站在镜子前自恋了一会儿,丁泽还是觉得穿什么衣服并不重要,长相才是第一位。 如果长得跟陈冠希、刘德华一样,那哪怕穿军大衣也能穿出巴黎时装周的感觉。 长得丑,哪怕一身潮牌,别人也只会暗戳戳的说一句土狗扎了洋狗势。 话虽然难听,但理就是这么个理。 没办法,这个世界对于长的好看的人,确实有特权。 穿戴整齐后,丁泽从床头柜里摸出钱包,里面是他高中时期所有的积蓄。 两千六百五十二块。 中学时代的丁泽,家境绝对算得上优越,而且父母对他也没有那种穷养儿的概念,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基本上有求必应。 吃的穿的玩的,从来都不缺,零花钱也给的很大方。 在2004年这阳城人均工资只有不到一千块的时候,丁泽每个月的零花钱就有六七百块。 所以即便丁泽花钱大手大脚,在现在这物价相当便宜的年代,还是能有不少的盈余。 或许这也是造成当初的自己性格叛逆张扬的一大因素吧。 脑子里想着这些事儿,丁泽点出来三百块,想了想,又多拿了两张塞进了兜。 跟女生出去,兜里多带点钱,总没错。 一路出了小区,在门口找了家小理发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