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无从下手的案子-《当个小民警可我没想破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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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正拿过资料,姬美月只是直接简单陈述失踪人员的基本情况,他手里的这份资料更详细,有房东、周小兵邻居、他父母同学的口供等。

    这年头,出门连身份证都没拿的人怎么都不像离家出走或者自己故意躲起来的人。

    接着姬美月等大家看了一会周小兵的资料,继续介绍下一个人,“齐海,30岁,报案的时候他已经失踪了二十天,失踪前住在浦北区清流河附近的李庄镇。

    长明市埔北区人,离婚后一直租住在李庄镇,这里附近有几个工业园,人流密集,他在镇上开了一家修理手机的小店铺,平日也住在店里。

    这个人据调查,他是因为有偿和其他女人运动,被妻子知道了才离婚,他独自一人跑到李庄镇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期间断绝了一切亲朋好友的联系,仿佛想重新换个人生。

    但是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发现,他每个月会有两笔额外支出,而且还是换成现金的那种,每次交易五百元...

    报案的是一位打工者,他在齐海店铺里修个手机,然后见齐海一个20天店铺没开门,而且电话一直打不通,所以就报警了。”

    最后一个失踪者也是在两省交界的地方,王淮,45岁,离婚独居在八合区马集镇,这个人主要是因为生病加上公司破产导致心灰意冷住在了那儿,他在这儿开了一家秋禾农场,平日主要工作就是去附近的河王水库钓鱼,农场的活基本上是交给了两个工人。

    王淮已经在马集镇住了三年,平日里和人交流不多,这不,三年雷打不动的钓鱼,也就认识了承包水库的两个老板和几个钓友。

    这一次报警是王淮的父母报的警,因为他的父母接到农场工人打来的电话,说老板失踪了十天,等到王淮父母赶到农场,发动身边朋友亲戚都没找到王淮,而且王淮除了自己手机,其他各种证件和汽车都在农场,可人却不在,所以他的父母选择了报警。

    这个案子在一大队手里有半个月时间,到了二大队也过了一周,可再往前推,这几个确切的失踪时间应该在三四月份,现在已经五月底了,三个人最低失踪时间也将近两个月时间。

    说起来警方一开始没有重视起来,因为报案流程,肯定是派出所出警,确实失踪立案,一个月没有失踪者音信才会交给分局刑警大队,三个月没有音信则可以刑事立案。

    当然,这是成年人失踪办案流程,要是警方怀疑被拐卖、被伤害、被绑架等失踪人有生命危险,调查之后会立即刑事立案。

    可这种刑事立案顶多也是分局刑警大队办理,刑警支队一般不会受理单独的一个失踪案子,除非社会影响特别大的案子。

    这次要不是马座山市的卢支队长和万海洪通电话,长明市刑警支队还真不一定能发现这几个月有这么多失踪者,不得不说,这一起看这三个失踪者的案子,就会发现,这三个人还是有共同点的。

    比如,都住在两省交界处的乡镇,都是活动范围很小的人,都有躲避型社会人格...

    这个案子看着不难,可就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技术部门用天眼系统和手机定位等手段都没发现这三人的踪迹,他们失踪之后银行卡也没消费痕迹。

    三个人失踪之后有可能去的地方都查了一遍,没有。

    一大队办案思路是三人被杀害之后尸体扔进长江以达到毁尸灭迹,他们是基于三市失踪人员离长江并不远的地理位置,这个说法马座山市和清流市刑警支队都认可,只是这么多失踪者都没有发现他们被害的地点,这一点就比较奇怪了。

    人被害,多多少少,第一个案发现场都会留下血迹或者残体,可三市警方找了将近一个月都没发现任何一处。

    更难的是,这么多警力砸了下去,这个案子硬是没砸出来一点儿线索。

    许正这是第一次全面接触这个案子,老实说,他所掌握的办案思路和方法在刚才姬美月陈述的时候就试了,结果呢,翻开卷宗,一大队和二大队的郎少白都把这些方法用过。

    再翻开马座山和清流市的失踪人员资料,许正发现以往的侦查案件以“仇、情、钱”三个因素来看,这些失踪者一半以上都不符合,就像周小兵,一个考研的穷学生,长相不帅,老实人一个又没仇人,谁会杀他呢?

    万海洪见到大家都看了一遍这个案子,又让姬美月发下来一份电子文件,许正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开一看,我去,保密协议,得,这是怕案子在社会上影响过大吧,连侦查员还没开始工作呢,就得先签一个保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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