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巫医篇十五:遗妖-《在全是怪异的事务所只有我一个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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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明明只是个人类,怎么还整得这么复杂。”

    “别说我了,前辈不也有事瞒着老大吗,你跟老大说的那些根本就没什么说服力,也就老大太累了没往深处想。”

    “我撒的谎有那么烂吗?”

    “很烂。”

    “也许吧,连人类都这么说,那估摸也瞒不了多久了,毕竟情报局也不是吃醋的。”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要听听不?”

    “还是算了,知道的太多不是好事儿。”

    “没事,反正早晚都会知道的,这次回去,我就该向老板认罪了,希望他能看在我多年贡献的份儿上处罚轻点。”

    说着,开始讲述,亦或者说是倾诉:

    “我有个妻子,不是公司的人,我们有个女儿,她叫露露……”

    “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不能和公司以外的人有感情之实。”

    “背的不错,起码我不用再向你解释了。”

    “为什么我会忘记露露?”

    “因为她妈妈是个遗妖。”

    “遗妖?”

    “遗妖惜时,一种依靠借宿在别人记忆里存活的妖族。

    如果当事人还记得,那么遗妖永远活着。

    如果当事人遗忘,那么遗妖也就消失了,且连同自己存在的所有记忆都会被抹除。

    这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诅咒。”

    “我在别墅只看到露露,并未发现嫂子。”

    “因为她并不住那里,她出门了,出远门,去寻找治疗露露的方法。”

    “露露生病了吗?”

    “他是我和遗妖的孩子,只有一半的遗妖血统,但这非但没有削弱诅咒,反而还加重了。

    普通遗妖,只要寄主记得,那么便可一直存活。

    相反,只要还活着,说明就有人记得。

    但露露不一样,即便是亲生父母,哪怕长时间和她在一起,有时也会把她忘记。

    露露并不会因为被人遗忘而死亡。

    但取而代之的,则是他的存在感很弱,哪怕是再亲密无间的人,也会有突然将其彻底忘记的风险。

    老实说,我已经忘了很多关于露露的事了。

    而现在,我也只知道她是我的女儿,以及我来此的目的。

    就连她的长相,也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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